税务行政复议(一)
纳税人或其他行政相对人(申請人)认为税务机关(被申請人)的某一具体(非抽象行為)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覆議機關)提出申诉,由上级税务机关依法裁决税务争议的过程。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必经复议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罰款不是必經複議),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选择复议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颁发税务登记证;
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管證);
3.行政赔偿;
4.行政奖励;
5.其它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七)税务机关作出的资格认定行为
(八)税务机关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十一)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前款中的规定不包括规章。
【例题1·单选题】(2004年)下列涉税相关处罚措施中不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是( )
A.罚款
B.阻止出境
C.没收违法所得
D.停止出口退税权
『正确答案』B
【例题2·多选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 )不服时,应选用必经复议程序申请复议。
A.征收税款行为
B.罚款行为
C.审批减免税行为
D.没收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所取得的非法所得
E.发票管理行为
『正确答案』AC
【例题3·多选题】(2011年)税务机关的下列行为中,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不予代开发票 (發票管理行為)
B.不予审批出口退税(稅務機關做出之徵稅行為)
C.给予较低的纳税信用等级(納稅等級評定行為)
D.给予加收滞纳金(稅務機關做出之徵稅行為)
E.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未進行相應的資格認定行為)
『正确答案』ACE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 |
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
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 |
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4.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 |
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
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 |
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 |
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
5.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
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
6.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 |
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
【例题·单选题】有权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 )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A.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管单位
B.承受其财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有权处理其债务关系、控股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D.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正确答案』D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情形 |
被申请人 |
1.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 |
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 |
2.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 |
委托税务机关 |
3.税务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
税务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
4.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
税务机关 |
5.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
批准机关 |
6.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
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 |
7.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
税务机关 |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第三人: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济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股权控股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为代理复议行为而参加复议的个人(而非法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例题1·单选题】(2012年)税务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是指( )。
A.被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人
B.与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的上级单位
C.以共同名义与税务机关共同作出处罚决定的其他组织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是指作出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例题2·多选题】税务行政复议参加人的特定范围有( )。
A.具备申请条件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申請人)
B.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批准機關)
C.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个人(第三人)
D.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E.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ACDE
税务行政复议关系图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重点)
被申请人 |
复议机关 |
1.对各级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其上一级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
2.对各级地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税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EX:對直轄市地稅局不服è可以向國家稅務總局,也可以向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 |
3.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
(其他规定)
被申请人 |
复议机关 |
(1)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
省税务局 |
(2)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 |
所属税务局 |
(3)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 |
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
(4)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
(5)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 |
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有上述(2)、(3)、(4)、(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转送(目的:為方便申請人的措施) |
對罰款服;加處罰款不服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對罰款不服;加處罰款不服 |
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加处罚款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3/10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5000元,3/25之前未繳,3/26繳,則所加處罰款為:5000*3%*1天=150元)
【例题1·多选题】(2008年)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范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D.对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共同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两者的共同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應是共同上一級的稅務機關)
E.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ADE
【例题2·单选题】对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
B.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為被申請人)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為複議機關)管辖
D.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对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管辖
『正确答案』D
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原因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的计算应当扣除被耽误时间,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具体规定
情形 |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 |
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
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
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 |
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
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 |
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
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 |
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5.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申请人,事后补充告知的 |
自该申请人收到税务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
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 |
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
7.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申请人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 |
视为该申请人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
8.申请人依法申请税务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税务机关未履行的 |
(1)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2)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税务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
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二)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提交
情形 |
方式 |
书面申请 |
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口头申请 |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确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其它规定
必经复议: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其他:选择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先依法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j罚款和k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申请人不变更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单选题】(2003年)税务机关在对某企业进行纳税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经营期间偷逃增值税50000元,税务机关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25000元罚款的处理决定,并送达处罚决定及处理决定书,该纳税人对处罚不服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其可在结清税款、滞纳金并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 )日内提起复议申请。
A.10
B.15
C.30
D.60
『正确答案』D